申請日期
經學校推薦申請,因審查及寄送資料需作業時間,請提早備妥資料,10/2(五)前送教務處審查。
申請條件
1.設籍嘉義縣6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、高中職校(不含研究所、進修學士班、夜間部、補習學校、空中大學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,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,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。
2.所稱清寒,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(1)持有鄉鎮、市公所出具當年度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。(2)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,經導師出具證明者。(3)家庭收入有限,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,經導師出具證明者。
3.高中組:(1)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。(2)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。(3)有體育成績者,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。
獎助學金
高中組,50名,每名1600元。
申請條件及應備文件,請詳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