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前鎮區前鎮高級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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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 - 獎助學金

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韌世代」獎助學金

申請日期
學校審查作業及資料寄送需時間,請在115年3月2日(一)前備妥資料送教務處審查。

獎助學金額
高中職、五專組:一學期一萬元整。
大學組:一學期二萬元整。
碩士組:一學期二萬元整。

申請資格與條件
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,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:
(ㄧ)年齡: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。
(二)學歷: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、五專、大學、碩士之學生,不含軍警校、大學、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、公費生。
(三)學業成績: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(含75分)。
(四)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。
(五)家庭收入:1.115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。2.113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,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。
(六)家庭特殊狀況:
1.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、罹患重傷病、失業、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,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。
2.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,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,求學困難。
(七)韌世代精神:
1.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、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,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。
2.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,但仍積極求學,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。

申請文件
(ㄧ)「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」正本一份;可電腦打字,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。
(二)「自傳」正本一份,至少500字;可電腦打字,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。
(三)「教師推薦函」正本一份,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;可電腦打字,推薦人親筆簽名或蓋章。
(四)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,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。
(五)申請人近六個月內「全戶戶籍謄本」正本一份(記事請勿省略)。
(六)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113年度全戶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」證明、全戶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」證明正本各一份。
(七)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校「註冊繳費收據」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「在學證明」正本一份。
(八)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: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,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;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。
(九)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:參與志願服務、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、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。

申請獎助學金者之義務
1、「繳交學習分享信」:請獲獎者領取獎助學金後,於115年7月31日(五)前繳交學習分享信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,以郵戳為憑。
2、「學習分享信」之撰寫規範請參照附件表單上說明或依照各家扶中心要求辦理。
3、若未如期繳交「學習分享信」之獲獎人,將失去下次申請資格。

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: 查看網站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詳細資訊(開新視窗)

附件
申請表_13.pdf(488.86 KB)
申請辦法_12.pdf(391.78 KB)
2026/01/29 ~ 2026/03/02